賣肉買機車 17歲女5天接客25次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趁著暑假,酒店經紀人張原泰到網咖找未成年少女當傳播妹,看中17歲的張姓42G奶少女,乾脆慫恿賣***,想買機車的她,穿著****裝、挺出G奶,下海5天接客至少25次,警方更查獲與大她40歲的男客****易。
張女前天落網後向警方認錯,說自己好奇、愛玩,想買機車才下海賣***,她指控 35歲張原泰及應召站剝削,她說,張嫌身兼皮條客、馬伕,載著她與另一名少女到旅館****易,她曾拿出身分證讓張嫌查驗,張嫌得知她未滿18歲,教她要跟客人說自己已20歲。
由於她穿著****裝、挺出G奶,很受男客歡迎,加上將頭髮染成金髮再化上濃妝,一般客人相信她已經20幾歲,從9日開始賣***,5天來至少接客25人,每次****易3000元,但只拿到1300元,根本不到一半;所屬的紅葉應召站抽佣1700元,張嫌再從中拿取介紹費及司機費 300元。
警方調查,3個月前,張嫌在網咖結識張女,見她未成年卻擁有G奶,體型豐腴、上圍傲人,力邀她到酒店當傳播妹,張女當時沒答應,但因想買機車,這個月她接獲張嫌手機簡訊、部落格張貼徵求傳播妹的****,加上另名少女的邀約,兩人相約一起下海陪酒,後因警方大規模掃蕩特種行業,張嫌認為酒店生意做不下去,慫恿兩人直接下海賣***。
警方前天在進化路某汽車旅館查獲她與57歲的男客****易,並逮捕張嫌及37歲應召站收帳的李淵琮,交易男客足足大少女40歲,他聲稱不知道少女未成年。警方將她與另名賣***少女送往安置機構,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易防制條例將張嫌及男客送辦,並將追究應召站及另外與張女性交易的24名男客刑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5/today-so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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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肉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