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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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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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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基金會,大多是掛羊頭賣狗肉,是有錢人的避稅及五鬼搬運法的地方。看看人家~~>人家是把錢捐出去用掉給別人(給有需要的人)。台灣是用這名義以免稅,再由家人每月向基金會領高薪水,當基金會被領到沒錢發了,就賣些財產來發薪水,~~>五鬼搬運又免稅。

看看比爾蓋茲、巴菲特
美國股神巴菲特自2006年承諾有生之年要捐出財產99%做公益,每一年釋出的巨額捐款數字都令外界吃驚,1號再捐出19.3億美元,相當於台幣623億元給5個慈善基金,是巴菲特2006年發出誓言以來,金額第三高的捐款。
舊 2010-07-15, 01:19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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