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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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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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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therhaha
那很簡單啊,叫公司照勞基法走,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去領失業給付(這種情形下,公司大多會照做的)
如果你妹願意玩遊戲,在領失業給付一段時間後,再回A的公司。
不過我建議還是算了,不用去玩他,因為人生要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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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會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吧, 因為勞工局都在問資遣通報的東西了
我妹是算甲公司聘請的職員, 而掌控公司的是B, 要搞走我妹的是A
A根本都沒跟我妹說, 反而是B說他會自己成立新公司再找我妹去任職
喵的, 遇到這種人事鬥爭真是兩面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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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肝、爆肝,肝臟頂摳摳,折磨肝臟,身心疲勞。
爆肝加班精神LOW,你知、我知、他也知。
為了生活要爆肝,為了薪水要爆肝,爆肝操死你。
「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xdYue1nHe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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