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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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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polar168
我妹因為公司股東內部不合, 所以被資遣

還是勞工局打電話到她公司去問什麼資遣通報的東西, 結果電話是她接的才知道她自己被資遣 (公司都沒跟她說, 可以用 "妳明天開始不用來了" 這樣的方式嗎? )


請問, 被資遣有什麼是勞工本身的權益要爭取的嗎?
(google了一下, 有什麼預告工資, 非自願失業, 資遣費之類的?)

失業給付大哉問 (http://ygh312.pixnet.net/blog/post/28374295), 請問這篇內容正確嗎?


01.資遣費
新制每一年的年資多半年的工資、舊制為一年
02.預告
勞基法規定是要事先預告
03.非志願失業證明
記得要拿
04.工資
非以基本底薪計算、而是每月常態性總收入為計算
 
舊 2010-07-14, 08:1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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