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應該還是這條 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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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這表明是男性用自己的下體進入他人下體或嘴巴還是肛門之類的
加害者100%具有男性性器
被害者則不分性別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這是用其他物體如長棍、酒瓶等等進入人體的下體或肛門之類的
男性如果以身體被其他物體入侵的方式強暴的
有兩個選項,肛門或嘴巴
女性對侵入這兩個地方有性趣嗎?
這條保障男性不被男性強暴可以
保障男性不被女性強暴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