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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mar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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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518
老實講這規定真的令我覺得「民主」到退!
他限制公家、政府機關還沒話講,連百貨公司、大賣場等等都限制是怎樣?
私人機構,且冷氣溫度低了點又不會造成任何人的困擾與不適
有什麼道理做這樣的要求??

政府若有決心,乾脆明文規定台灣所有販賣的冷氣「最低輸出溫度」不能低於26
低無可低,不是更公平、合理、名正言順??

只怕,又是作作樣子的爛政策!!
     
      
舊 2010-07-08, 07:19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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