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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我是湯姆
為什麼現場不直接跟店家反應呢?

消費者自身的權益當然要靠自己來捍衛啊!

你有點, 店家就必須要送!

他們吃單, 不管是老闆授意也好, 服務員貪圖省事也罷, 都要直接反應!

要不然吃虧又吃不飽還滿肚子委屈和不愉快!


怕被加料啊...
抹布水肉還是口水鼻涕肉

引用:
作者MichaelLee
+1

當下就要反應,不管有沒有正面回應,你至少要把你的不滿反應出來

碰過聽過玩過就不會想要去反應了...
舊 2010-07-06, 11:38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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