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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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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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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補助學校,教育國民,這無爭議。

出社會後,有人選擇職業為打球當球員、或當賽車手,或做貿易商,或當老師,或當工程師,當歌星、影星、、、等等各種職業,說要政府出錢補助那個職業的誰,是不是頭殼有問題?

打溫布敦,是球員代表自已去比賽?還是以國家為主体代表國家去比賽?若是代表國家去比,當然國家會補助費用,得獎,國家還會發獎金給你,若不是,憑什麼國家要補助你這個以打球當職業謀生活的個人?

能要求政府做的頂多只能要:請職訓局增開網球員職訓班、棒球員職訓班、賽車手職訓班,撞球員職訓班、、、等,請注意職訓費用還是要照收。
舊 2010-07-04, 10:10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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