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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nownews.com/2010/07/04/138-2622183.htm
男童課堂揮剪刀 師受傷告:小孩不能無法無天(2010/07/04 14:33)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國小六年級劉姓男童,上課時因為和同學爭吵,竟然在課堂上拿剪刀揮舞,上前制止的彭姓男老師也因此被割傷左手,他憤而提告,除了9萬多元的賠償金之外,法院判決男童家長必須連帶賠償2萬多元。對於判決結果,家長表示,小孩子錯要受罰,但也希望事件就此平息,讓孩子恢復正常生活。
學生用剪刀劃傷老師,老師堅決提出告訴,學生家長心疼又無奈。劉先生表示,「輔導老師說,小孩子是過動兒,剛好又是在叛逆期,他說這樣要好好帶他,整個事情過了一年,現在都OK。」
事情發生在去年5月20日,劉姓男童似乎和同學間發生爭執,竟然在課堂上拿出剪刀揮舞,上前制止的彭姓老師卻被男童劃傷左手,他很生氣堅持提出告訴,因為他說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男童衝動傷人。
彭老師表示,「這是風雲人物嘛,大家都認識他,就是告訴學生這樣做不對,家長要教育孩子,然後小孩子不可以這樣無法無天。」
他提告求償9萬5000元,法院判決男童父母親必須連帶賠償2萬1600元。一場意外牽扯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問題,孩子該怎麼教?或許家長和老師之間還有溝通必要。(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楊佩琪、楊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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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可以告老師
老師也可以告學生嘛
以後師生管教問題都交給法官處理
法律知識從小學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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