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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台灣醒報
高公局回應表示,遠通電收提出從今年10月31日至明年10月31日的「一年體驗期」,只是種促銷方案,主要是透過使用積點,讓民眾便於換到OBU,因此並不是收費常態,而且若要透過車牌辨識技術,民眾要找遠通電收門市登記資料,還要開帳戶預付金額,不一定比較方便。
此外,由於ETC為委外經營,目前還在履約狀態,因此高公局表示,收費方式不宜有所變動,仍將以OBU為主要收費方式,而且ETC使用率,還是以OBU扣款為主,使用體驗方案的車輛不會列入。
高公局強調,遠通電收要在1年的改善期內,端出牛肉,吸引民眾裝機使用,否則今年底前若月使用率未達4成2,改善期將提早喊卡,遠通電收將正式失去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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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已經先打槍遠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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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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