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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我終於弄懂了

好啦~剛才同事也拿著國民年金欠費單來問我這種東西要不要繳?

我突然心中有個念頭:國民年金是催命符嗎?

OK~不管怎樣我還是在了解一下情況好了,網路上其實也有很多資料

但重點來了~我跑去玩國民年金年資幾付試算
http://www.bli.gov.tw/cal/oldPay2.asp 請自己去看

第一:幾付公式有兩個則優計算,其中符合下列條件的只能以B公式計算
A.有欠繳保險費期間逾10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B.發生保險事故前1年 ( 64 歲至 65 歲) 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的情形。

C.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

D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惟 98 年 1 月 1 日勞工保險年金制度實施前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或國民年金法施行後 15 年內,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未達 15 年者,不在此限。但領取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者,僅能以上述 B 式計給。

A項目就是告訴你,要領多錢就不要玩欠費10年這招

D項目就是說今年還沒50歲的朋友們,只要你65歲時有領取其他老年幾付,就不用肖想領太多國民年金,除非你國民年金年資>26年

公式如下: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0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保險年資5年時A=3562 B=1123 保險年資10年時A=4123 B=2246
保險年資在26年8個月的時候相近,之後是B>A

以目前或者未來都不會加入公軍勞保的人來說,加保是很划算的

但是對於已經有其他保險年資的人來說就...

結論:已有公軍勞保年資的且沒有配偶者,請放心的玩10年欠費遊戲,如果沒倒的話再考慮要不要繳,有配偶且其有能力付款的卻不付錢就會被罰
舊 2010-07-02, 03:3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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