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henix
坦白說
這種東西就是平常不覺得 但是到關鍵需要的時候 不清楚 不完整 會讓人跳腳的
東省西省的,到時候廠商也不願意維護 系統越用越爛 是誰的權益受損?
要我說的話,找幾家廠商報個價做個簡報
細節談一談,合約簽一簽
錢付下去 完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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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我也是這樣跟他說, 有點腦子和常識的人應該都會這麼想吧?
但是問題是A就堅持管委會這麼作是在浪費錢~~ 管委會每年浪費幾十萬云云~
他說A好像還在私底下散佈總幹事和主委有拿廠商好處的謠言...
我倒是跟朋友說一種可能, 如果真的照A的方案, 過兩年他辦公室賣掉, 一走了之, 之後的屁股還不是得留下來的人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