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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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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引用:
作者skyang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627730/IssueID/20100701
ETC 使用率檢核門檻

●2010年 12月底 月使用率須達42%
●2011年3月底 月使用率須達50%
●2011年6月底 年使用率須達60%
●未達門檻可能處理方式:改善期提早喊卡,可日罰款最高50萬元,再要求改善,仍無法改善最嚴重可收回
●註:原合約規定年使用率須達45%,但遠通只有 36.63%
資料來源:高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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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眾第一次有機會有自己的行動來打敗這種商人
隨便換一家來作也比他強,國外一堆這種系統,都是登記信用卡,然後月結扣款。哪有誰還要花錢買機械,就算這條路是你開的,也沒聽過收完過路費,還要收其他費用

所以

我覺得如果覺得遠通搞得太爛的朋友

沒裝的朋友請繼續不裝

已經裝的朋友,可以的話給他退就是了
舊 2010-07-01, 02:00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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