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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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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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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f1073
snipped....
在新竹市區隨便逛逛都可以找到一堆沒加密的基地台,免費上網吃到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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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冒犯,提醒一下別因小失大了,請參考一下 電信法及 自由時報吧....
引用:
首例!盜接他人網路上網被訴
〔記者林俊宏、王憶紅/台北報導〕無線基地台普遍,盜接上網情況也多見,台北地檢署最近破獲姚姓男子偷盜他人網路上網案,依違反電信法起訴。
最重判五年刑併罰150萬元
這是國內第一件以無線設備盜接他人網路被起訴的案例。檢方說,這種貪小便宜的涉行最重可被處以五年徒刑、得併罰一百五十萬元罰金。
據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統計,全台至一月止,無線上網達七百零四萬人,辦案人員粗估研判三%未把帳號密碼加密,若依此估算,國內恐逾二十萬名網友透過無線上網時未加密。
承辦檢察官是在追查一件網路駭客案時,發覺從事網路拍賣電腦設備的姚姓男子,去年八月涉嫌在台北市住處,用筆記型電腦的無線網卡,盜接鄰居未加密的無線基地台後上網,藉此網拍。姚某到案後承認犯行,表示根本不知道這種行為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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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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