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ode-har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0
引用:
作者Sunnyman
如果某些山坡地有問題

公告之後造成房價慘跌,乏人問津

就算沒有立即危險的也被一起連累

這些民眾的損失誰要負責

不是可以打電話去查嗎

難道一定要像斬首示眾一樣的向全民公告才叫「有擔當的政府嗎」




所以就讓下一個去買的冤大頭承擔就好了嘛 反正房子賣出去就不關我的事了

下次再有下一個被掩埋的小林村也沒差 誰讓他們這麼窮要住在山上 窮就是罪惡 揪咪 ^_<


公佈出來以後第一個應該先看是哪個建商蓋的 之前有沒有做過地質檢測 是哪個官員批准的 一個一個抓出來 這樣下次開發山坡地也不會有這些問題

把問題掩蓋住不代表就沒有這些問題了 只是會讓問題越來越大而已
舊 2010-06-27, 12:12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ode-har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