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nnyman
如果某些山坡地有問題
公告之後造成房價慘跌,乏人問津
就算沒有立即危險的也被一起連累
這些民眾的損失誰要負責
不是可以打電話去查嗎
難道一定要像斬首示眾一樣的向全民公告才叫「有擔當的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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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讓下一個去買的冤大頭承擔就好了嘛 反正房子賣出去就不關我的事了
下次再有下一個被掩埋的小林村也沒差 誰讓他們這麼窮要住在山上 窮就是罪惡 揪咪 ^_<
公佈出來以後第一個應該先看是哪個建商蓋的 之前有沒有做過地質檢測 是哪個官員批准的 一個一個抓出來 這樣下次開發山坡地也不會有這些問題
把問題掩蓋住不代表就沒有這些問題了 只是會讓問題越來越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