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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毆跟打錯人,應該狠狠重判!對這社會感到恐懼與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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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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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千島雷禪
法律上互歐就是各自按傷害罪論,把人打殘了就重傷,打死就殺人
除非你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不然一般就是看結果,不見得拿武器的罪就重
特別是有練過武術,或是從特種部...
真正練武的是禁止鬥毆的,不然會被禁賽,名聲也會大幅滑落,廠商會徹****,所以他們遇到有人找碴多會以和為貴
不然空手道、抬拳道,他一劈或一腳你就算用手擋也沒用,連十塊磚塊都能擊破了,被擊中胸口肋骨只怕會斷到一根不剩
2010-06-26, 12:02 PM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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