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KAP
所以不管再怎樣懶
我都還是維持最低限度的體能
而且隨時保持警覺、隨時有心理準備跟預防動作
我常看到路上一堆男生瘦竹竿or三倍寬
真的是遇到事連跑都跑不掉,更不用說保護人
至於老弱婦孺,真的很弱勢
我還常想那些深夜不歸的是腦袋多蠢
當真以為這社會沒壞人?
如果是我的親人我也只能告誡,或是陪伴
真的不可能保證絕對不會出事啦
至於圍毆我是不怕,葉問也說能跑就跑
現代人當然最怕槍,子彈不長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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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混混的長處就是體能啊
你這樣只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長而已
所謂「最低限度的體能」是跑不贏小流氓的,百米跑進十一秒內是在道上混的重要技能
當然不能說每個人都行,但來圍歐你的十個總有一兩個特別能跑
會以為自己追得上搶匪、跑得過混混群,只能說是電影看太多
比較常見的情況是,某人被混混盯上,他在前面跑,後面的混混邊追邊往他的背影丟擲物品
然後可憐的受害者被一根飛棍打跌倒,最後一群加害人圍上去…
還有,練功夫是沒用的,花十年練功不如花半年練槍,這已經是常識了
在治安不好的縣市,深夜出門最好帶把瓦斯槍和防狼噴霧,近戰遠攻兩相宜
引用:
作者imcrazy
那更慘.....會被判定成互毆
如果對方空手.....你卻有武器....事後雖然你被打的比較慘.......但你的刑責及輒認會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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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互歐就是各自按傷害罪論,把人打殘了就重傷,打死就殺人
除非你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不然一般就是看結果,不見得拿武器的罪就重
特別是有練過武術,或是從特種部隊退役的
他們的四肢基本上就相當於管制武器了,把別人打傷了罪也不會比拿武器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