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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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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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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的事,有什麼好爭論。
國家花了十幾年來投資你作研究,研究成果本來就歸國家所有,豈能叫自己老婆弄一家公司來廉價接收研究成果。
就算全世界就只有你能生產又怎樣,該公開標售就該公開標售,該技術授權就技術授權,怎麼可以藏私,有本領那你當初不會不要領國家薪水,不要用國家的錢買設備來作研究。
一個研究,有沒有成功,自己最清楚,國家這幾年給你的薪水早就超過1500萬,更不用說其他儀器設備,如果這些成果價值,真的只值1500萬,那你也不配作大師,這不叫圖利叫什麼。
不然以後所有政府機關的採購人員,都叫自己老婆在外面開公司,自己來標下案子,,中科院的人就拿武器規格資料來賣情報,中研院做出的成果就交給自己家人來商業化,這樣大家都happy
總歸一句話,晚節不保,自己做的自己負責。
舊 2010-06-24, 03:32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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