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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火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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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
違法 是哪一點違法?

在中研院研究的成果,利益是中研院所有
成果轉移,收權利金----也要經過公開招標程序,這點常常沒什麼問題,
因為這個圈子的成果資訊,傳得很快,要隱瞞不可能


成果轉移了,細節都轉移了嗎?量產碰到瓶頸該找誰求救?誰最了解這個產品?
(公司一定要和發明人保持好關係,往往他的一句話,可以省公司很多錢)
所以常見公司會聘用發明人作顧問,甚至入股(這些都要經過中研院同意才可以)

產品量產了,中研院要繼續往下研究,這是最常見的狀況
原來的成果變成實驗的中間產品,這時還要研究人員自製嗎?
當然是能省略能外包的儘量外包了,實驗室作的費時費人工,品質又不穩定
不找轉移公司買,誰賣?
這時的價錢就是關鍵,如果不合市場價格,就會有爭議
可是採買金額大時,中研院自己有會計系統審核,搞不好院長都要簽核
他們都過了,難道說他們也有問題嗎?

最關鍵的兼職及採購問題,都會經過中研院系統,規則也早已訂好

從外面看,所長犯法的可能性極低
舊 2010-06-24, 01:41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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