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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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8125486
我講的是自己願意給人接(家人 隔壁親友等),的自願行為,我也一直講明 "私接戶" 不是"偷接戶",偷接那已有破壞他人之財務(實體)的行為,就像我講的我自己家裡私接N台那也是我的事不關業者的事,除非我今天給隔壁親友私接後有收費,那才有事,我沒收費自願給隔壁親友私接那最多就如我講的民法中的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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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分接家中多台電視, 並不違反NCC對同共同生活戶的分接不得多收收視費的規定,
但分接給左鄰右舍親朋好友, 還是有意圖使"他人"不當得利的行為,
這就像花錢買了原版DVD自己燒個一百片備份都沒有關係,
但若是把重製的備份免費送給別人就是侵害他人著作權.
有線電視的影音訊號是業者買來的, 收視戶申請後依法只能在自家收看,
若要轉接給他人或公開播放其實也都有可能侵害相關的著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