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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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wearthling
他會被抓不是因為**,是因為散佈性交易訊息,
兒少法29條讓警察業績賺很大,
只要暱稱或留言有個"援"就抓,
那些天天傳色情簡訊的業者倒是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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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個法條爭議性實在太大了
這麼說好了 有個人在網路上散佈說要殺總統 警察抓到人以後無罪釋放 因為這只是意圖犯罪 並沒有真實行動
但今天這個精蟲衝腦的年輕人在網路上說要找**** 說起來他也還沒有真正****到 結果卻被判有罪
說起來都是在網路上散佈不法意圖 一個說要殺人 一個說要援交 說起來意圖殺人的罪應該要重一點 但是今天結果卻不是這樣 這個比例原則實在是太過
只能說當初審這個法條的都該抓去打屁股 重修法律學分 也因為這個法條實在太好用 鴿子常用這個釣魚
不過說到釣魚 如果是由對方開口說你買 就算釣魚也是違法 因為這有牽涉到引誘犯罪 也就是說本來你可能沒有這個意圖 但是因為他的提議讓你有了這個意圖 所以在警方的偵查中必須要避免 印象中記得是這樣沒錯 不過這就必須要請有專家幫忙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