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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小的∼email跟簡訊可以當做呈堂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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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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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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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ibaken
前陣子不是有個樂透官司,簡訊就變成勝訴的關鍵.
簡訊可能是以電信業者的"備份"為準,因為一般簡訊比Email短多了,而且數量也少多了(畢竟簡訊通常是要$$的,垃圾量不至於太多
)....
2010-06-22, 07: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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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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