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樓主的最大問題不在那個女人, 在於他那快死的老爸!
人都還沒死, 已經搞亂你平靜的生活, 他要是掛了, 你的生活保證更亂!
其面幾個網友說的都是非常精闢的見解, 包括拋棄繼承, 申請假扣押, 確認負債情況...等等!
建議樓主, 你爸爸無情, 你就不用對他太有義, 在這種時候, 你優先要考慮的是你母親和你的權益, 不是你老爸!
那些不動產什麼的, 你就不用想了, 守好那 40 萬, 確認它的用途比較重要!
既然狐狸精是馬來婆, 你就有地主國優勢, 錢在你手裡, 怎麼用, 要不要給, 都是你的權利, 但是先叫你老爸白紙黑字寫清楚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