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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k
Golden Member
 
ch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雞窩
文章: 2,822
引用:
作者小建
建議 1:跟對方約為達3次,對方還沒有對你有意思的表示就可以放棄了。
建議 2:約會完的3天內,雙方都沒有電話聊天分享或約下次... 表示可以放棄了。
建議 2:再多的感動也比不上一次的心動,別笨笨地當火山孝子。

以上


當火山孝子倒是還不至於,至少這段日子過得很快樂
對方是還沒說什麼,可能是我自己想跑了
舊 2010-06-21, 09:08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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