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abolkk
請問你的舉例說起來怪怪的...
你把建商和廠商拿來比喔...完全不同性質的,看了挺好笑的
你以為徵收那些地是賤價賣?那是農地又不是建地...別混為一談
放一百年還是一樣只能種田,而且誰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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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買賣啊!
小老百姓不肯賤賣就罵貪婪,財團不肯賤賣就說做生意嘛理所當然,很明顯雙重標準。
而且這篇
兩百年祖傳良田,苗栗縣政府怪手強奪 提到
『一份苗栗縣科長2008年6月針對自救會陳情文寫的答覆,卻清楚顯露了「說一套,作一套」的官僚作風,也戳破苗栗縣政府刻意曲解法令、對外說都有通知地主的謊言。文中白紙黑字寫著:「依法在都市計畫規劃程序,僅需公告公開展覽即可,並不需一一通知地主,且本案擴大範圍約154公頃,地主至少幾萬人,一一通知恐浪費公帑。」邱玉君又好氣又好笑地說:「哪來的幾萬地主?總共也才九百多戶而已!花那麼多錢在媒體登大幅廣告,卻認為通知地主開會是浪費公帑?」』
連地主都不需通知,黑箱作業就可逕行宣布地主失去地權,必需賤價賣給政府,這也太誇張了吧!如果這事合理,以後也會發生在我們身上(想想依都市計畫,你突然失去房地產擁有權,而且不用通知,在你不常看的報紙登公告就行)。所以幫他們抗議,也是幫我們自己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