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帶專簽的部分,我記得現在有些好像是沒有簽的,
因為小弟在三年前在看房子時,就遇過明明是同一間房子,
但卻先後由二間不同的房仲業者帶我去看~~= =
(先後是不超過一個星期喔~)
而且不只一次這樣,我有問過帶看的業者,
他說現在很多"投資客"都是這樣,同一間房子會給二~三間房仲業者幫忙仲介~
至於"專簽"大多數是屋主自己要賣時才會簽的~~
為什麼會這樣哩~~
原因在於,投資客手上會有較多物件(房子)可以長期與房仲業者配合,所以在有利可圖下,房仲業者也對投資客比較鬆,限制就較小了~~
而屋主自賣的情況,一般屋主賣房子,也只有一次而巳,不會有"回流"的現象,
所以當然是用"專簽"來綁住屋主,只能讓這間房仲業者來賣~~~
以上是小弟三年前遇到的狀況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