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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德國要分總理跟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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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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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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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4
引用:
作者
Axel_K
台灣製(MIT)
台灣嚴格來說
既不是總統制-美國
也不是內閣制-英日
又不算雙首長制-法國
算是畸形怪物
德國總統有外交~簽約~的"功能"...但沒有制訂法令的權力
德國總理=國會最大黨的黨魁(領袖.黨主席)=英國.日本的首相
本身既是國會議員~議員中最大咖派系頭頭 出任首相
其他議員會擔任衛生-國防-司法等部會首長
總理握有實權
總統是頒布總理(議會)所制訂出來的法令
去邦交國出訪~簽訂國際條約
10年前準備研究所念的比政
忘得差不多了...書也丟光啦
2010-06-18, 12:04 AM #
26
Kent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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