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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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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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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W
現在修法修到連公司車司機聽電台都被告,唱片公司到底有沒有良心?一天到晚就只想著挖錢挖錢挖錢,難怪現在電台只播放老歌,使得許多的新歌只能在MP3之間傳輸流竄,別人的電台免費幫你作宣傳還得付你錢,聽的人還得小心不然會被告被搶錢,這是唱片公司自己想搶錢想瘋了,跟立委合作幹出來的結果∼∼
大家都不是笨蛋,唱片公司以為自己很聰明,啥死人骨頭錢都要賺,到最後變成了啥死人骨頭錢都賺不到,本來聽電台會買原版的人,變成得去下載才能知道專輯好不好聽,本來愛聽電台幫忙免費宣傳新歌的人,變得只能選擇放老歌的電台,結果就是惡性循環唱片賣個幾萬張就可以慶功宴,也不想想當年張學友是怎樣創造幾百萬張的銷售量,就是因為人家歌好、宣傳好~~
除非唱片公司自己不要那樣貪心,去跟立委說把那個著作權法的惡法部份改掉,不然這種惡性循環只會讓藝人賺的更少,而我也只能送句"活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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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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