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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這一案例是有罪
只是程度差異吧
大家別跟著記者斷章取義了

另外我比較好奇的
是怎麼會這樣去夜店
舊 2010-06-17, 01:01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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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