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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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分享一下我們公司的作法好了
1:公司的資源只能做公事,如果作私人事情,沒有抓是給你方便,抓了,你沒權利說話(像有人會去吵online banking的隱私問題,我們也是告知,任何進到公司的東西就是公司資產,所以不得反駁)
2:網路部分也屬於公司資產,所以要使用公司網路,必須符合公司規範,公司有權力把網路切開為guest network與internal netwrok,甚至不提供guest network給guest使用
3:軟體部分,我們主張不給user administrator權限,因為這個會製造出更大的問題,如browser差異爭議,這部分是讓MIS可以focus在特定公司規範的軟體內,而不用頭痛,A用IE,B用firefox,C用Opera....每個人調法不同,製造出不同問題
changbsd兄,您太客氣了,討論當然好阿^^"畢竟大家可以分享一下管理者與使用者心態差異
畢竟有很多時候都積非成是,想說別家公司也沒擋,為什麼我們要擋?我們公司很不合理,很不人性化
我們公司在發這些policy時,印象中都會先跟律師確認沒有違反隱私問題才去公佈執行
回歸主題,FB開不開放的決定權應該取決於公司~不知道有人對這個是否論調有意見?大家可以來分享一下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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