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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
引用:
作者小建
18歲前, 是別人盡其服兵役的 "義務" 在保衛你; 現在輪到自己/親人要當兵了, 就要別人體諒你所謂的 "浪費時間" 說~

該盡的義務&責任, 就該認真面對不要逃避... 這個基本的道理, 又有多少人懂?!


國軍保衛家園,替代役為社會服務,沒有誰比誰辛苦這種事,國家開了這道門給常備役體位的

役男,就是希望仍讓役男能貢獻所長,我沒有叫我弟弟靠一些旁門左道讓自己不用當兵,而是

依照國家規定去申請專長替代役,何來逃避之說?
舊 2010-06-11, 05:11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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