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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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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RogerShih
殺人償命,是社會心理,但殺人償命在沒有法律之前,是無止盡的輾轉報復、流血。
不會有人天真的以為,在有法律之前的時代,沒有殺人償命這種思想吧?
法律最初在訂立的時候,嚴格說來,並不是為了正義,即使到今天,法律的規範,其主要目的,還是在於維持秩序。
法必須無情,是因為得排除人性,才有可能減少誤解、錯誤,人性之可悲,就在於人容易感情用事,殺人償命本身,其實就是一個極度的人性反應,包含我也不例外。
客觀看法律,就得從不同面相去思考,死刑這東西,要說跟情感無關,我想誰也不信,這邊追打廢死的許多人,那一個是理性的拿出觀察數據出來的?幾乎都是情緒性反應。
這種情緒性的人多,廢死這些人頂多能扮演的,就是一個拉扯或槓桿,至少避免以前那種過度情緒性、殘酷性、報復性、連坐性質的刑罰,再被搬出來。
法理情,華人社會終究還是情理法佔上風。
法律的罰,...

我只能說整篇都是你自己強加自我的觀點,你覺得殺人償命就是情絮性、情感凌架於法律?

殘酷是啥小?只準殺人犯對犯人殘酷,不準別人對殺人犯殘酷?
報復是啥小?孔子不是教你「以直報怨」,適當的報復是應該的。
連坐是啥小?有人提到連坐?還是你想「欲加之罪」?

我完全無法認同你的觀點。

你說華人的情理法是對的,只是真正的意義完全與你說的相反。

廢死聯盟所說的寬恕、願諒,才是讓情凌駕於法。

沒錯,法是無情的,所以惡人用重法。
這裡人家談的也是用重法(刑)的問題,有什麼人講到「情」了?

懲罰=報復?事實上只有當事人才能說是報復,旁人所拖加於加害人的,最多只能叫懲戒,難不成你覺得蝙蝠俠、鋼鐵人或瘋狂假面維護正義也是報復嗎?

以德報怨是啥小,我只知道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你不應該把「重法重刑」的觀念誤導到「情絮性」反應,事實上反廢死者並非是這種思維,就我而言,只有把罪惡斬了,才能真正制止罪惡。

這不需要我拿出什麼數據,你看看有多少人監獄七進七出的就明白了....
舊 2010-06-10, 12:39 P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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