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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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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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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
麻煩不要再拿這條出來硬凹!!!

法律沒規定消防員多久要把火災撲滅
是不是消防員就不用救火了???

法律沒規定警察多久要破案
是不是警察就不用去查案了???

引用:
作者drasil
拐來拐去大概是想說王清峰吧,不記得他有加入廢死聯盟就是了。



刑事訴訟法 第 461 條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
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
高機關,再加審核。

沒說多久要令准,所以他應該是強姦不到法律。

其實判了死刑卻一直不執行的情形所在多有,不然一堆「實際上廢除死刑」的國家是怎麼來的?
舊 2010-06-10, 09:32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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