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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心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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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引用:
作者drasil
那麼請問故意殺人有判無期徒刑的,有判十年以上的,過失致死根本判不到死刑,這些命要怎麼償呢?

死刑不是為了殺人償命而設,因為這說法根本就不通。


不能廢死就是因為法律保護的不周全,
您的理由確是因為用判不到死刑的人不夠多所以不能判死刑....
誰說不通?? 不要因為死的不是您的小孩老婆就這樣好嗎??
舊 2010-06-10, 05:08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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