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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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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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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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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ra19751014
古有明訓,殺人償命如是而已,....
那麼請問故意殺人有判無期徒刑的,有判十年以上的,過失致死根本判不到死刑,這些命要怎麼償呢?
死刑不是為了殺人償命而設,因為這說法根本就不通。
2010-06-10, 02:20 AM #
52
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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