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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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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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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rmware
雖然你很有可能不會回, 但是我每次看到這樣的講法我都不懂, 而且一直不懂, 我也提出好多次我的疑惑, 但沒人回答.

我不懂的是 : 為什麼重大刑案判死刑是報復行為 ???? (你應該知道台灣刑法超鬆的吧, 會被判死刑都是極度凶狠殘殺/虐殺被害人).

就像你跟我借錢, 然後我要向你要錢的時候, 你居然我說在報復....這什麼鬼邏輯呀 那這樣當壞人不就天下無敵了.


回到本新聞, 大家會覺得很爽, 只是因為讓那些腦殘廢死人士知道, 社會上就是有這麼多瘋狗所以才需要保留死刑來保護更多的良民, 而不是替那些亡命之徒找生路.


報復,亦作復仇、報仇,指的是用某種手段,語言,手勢,表情等向一個對象來發泄自己不滿的行為。

欠債還錢哪裡算是報復,但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兩者不能類比。

錢還了以後損失就被彌補了,但是把人家的眼睛挖出來,自己的眼睛也長不回去,只是發洩不滿而已。

刑罰多少有應報的成份在,過份強調這一點容易使大眾認為只有更激烈的暴行才可制裁暴行,進而促成以暴易暴的風氣。
     
      
舊 2010-06-10, 02:13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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