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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心瑩╱台北報導】男子溫建和十二年前結識西門子公司會計梁沛蓁,梁女挪用公款當戀愛基金,溫男不僅沒阻止還慫恿:「做一次跟二次有何差別?」致梁女兩年多內侵占兩千餘萬元,供溫男吃喝玩樂,還買百萬鑽表及名車。事後溫男否認是梁女男友並拒還款,最高法院昨判溫須賠西門子一千八百萬餘元定讞。
為愛觸法
自稱家境富裕的溫建和,目前住在北市知名建案「百達富麗」社區,與第一名模林志玲是鄰居,該社區戒備森嚴且拒絕協助聯絡溫男。梁沛蓁則與父母同住北縣三重老舊公寓,梁女昨外出上班,梁母低調說:「我從沒看過溫建和,不想再提此案了。」梁女律師私下透露:「兩人應該沒聯絡了,提到此案她還是會很痛苦,這事真的傷她很深!」西門子公司表示:「將依判決結果向溫男拿回款項。」
「妳現在是做投資」
梁沛蓁(三十八歲,原名梁玉姍)庭訊供稱,她在一九九八年間認識溫建和(四十一歲),溫男自稱家境富裕,但每次約會都要她付錢,她當時在西門子公司擔任會計,並兼任職福會會計,月薪僅約四萬元,為應付溫男開銷,只好挪用公款支付。
判決指出,二○○三年十二月間,梁女向溫男坦承挪用公款,溫男竟說:「妳做一次與做兩次有什麼差別?」「妳現在做的是一種投資,以後我們結婚,我必然可以繼承龐大家產,我們可以一起過好日子。」等語,慫恿梁女繼續侵占。總計梁女從二○○三年八月至二○○五年十一月止,陸續盜領公款約二千餘萬元。
梁女坦承,贓款除支付兩人約會時上館子、看電影等花用外,其餘款項幾乎都匯入溫男帳戶供其揮霍,包括花二十六萬元買鍊子、五十萬元付名車頭期款等,當時溫沒有工作,成天在家看時尚雜誌,有一次看到一款男用鑽錶,四處打聽後得知北�**`督鐘錶公司有賣,「我只好抱著一百零四萬元現金到場付錢。」
女涉侵占判刑兩年
全案爆發後,梁女坦承犯行獲西門子諒解,同意讓她分期每月償還一萬八千元,梁女至今已陸續償還一百多萬元,只剩一千八百多萬元,刑事部分日前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兩年緩刑五年確定。
至於溫建和則全盤否認知情,甚至不承認是梁女男友,西門子為保全債權,聲請代位求償獲准,法院判溫男應賠償一千八百萬元定讞,另將溫男涉刑事犯罪部分移送檢方重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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