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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沒人注意到最近上新聞的幾個老公婚前就喜歡往夜店跑了,假如女方認為很嚴重就不會去認識這樣的男人,換句話說只要不是拍到上賓館,都是可以忍受的

真的介紹個不喜歡去夜店的男人給這些女人認識還會認為:沒感覺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各位鄉民瞎操心,對這類女人而言跟花心愛玩的壞男人在一起總比跟不抽煙不喝酒不泡夜店的宅宅有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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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0-06-07, 09:51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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