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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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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小建
所以...
完全不要做車種分流,讓汽機車駕駛自行依照道路狀況判斷,內側為快速車道/外側為慢速車道,自行選擇車道移動即可。

這才是最根本&正確的作法!


是嗎!?

不久前你才貼過的文章,結論並非如此 ~

專家都說難了,樓主 趕快 提出 "科學數字" 來辯駁吧 !!

《車速取代車種分流行得通?》公路工程科:很困難
http://www.tycg.gov.tw/main/main_di...page=0&sn=19072

台灣市區道路是否以「車速分流」概念取代「車道分流」?交通部公路工程科科長藍維恭強調概念可行;但就台灣目前非封閉式一般道路現況看來,「有困難。」他說。

台灣市區一般道路要推型「車速分流」方式區分車道,藍維恭表示構想可行,但推行上有其困難。一方面他認為「車速分流」只適合在封閉車道上實施,如高速公路或其他特殊高架道路等。他指出,「車速分流」目的是希望以同車道維持等速,讓路段在同樣時間能通過最大車輛數,但台灣一般道路路口多;號誌相對也多,因此若車道未封閉、路口干擾多,就算實施「車速分流」,要直行車長時間維持等速是也有困難的。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總工程司謝銘鴻也指出,「車速分流」車道優點在於,能保障腳踏車等速度較慢交通工具行駛安全,但台灣地狹人稠,在車子剛開始加速時,便有可能遇到前方紅燈而減速,且在遇到轉彎時一樣會減速。因此,「車速分流」車道僅適用於長距離、可以恆常速度行駛的車道,如國道高速公路就有擷取「車速分流」概念。「若採行車速分道,各車道的速度訂定標準也是個難題。」謝銘鴻說,他並強調,「車速分流」要在台灣市區內實行的可行性確實不高。

藍維恭並舉例,若行駛車速達六十公里,十秒就可行駛一百六十公尺;但只要遇上台灣道路現況,平均各橫向路口距離根本小於一百六十公尺,顯示駕駛人行駛不到十秒就要因應路口號誌減速或停車,「並不能達到『車速分流』效果。」他說。

中華民國運輸學會理事長陳武正也表示,「車速分流」要取代「車種分流」在現行狀況下十分困難。他提到,車流在行徑中是動態的,加上道路當中會有路口號誌,相對車速也會隨時改變;「要全面實施『車速分流』實在不合理。」陳武正強調。陳武正還表示,實際情況下,道路突發狀況與干擾多,無法規定車輛以固定速度行駛,要維持行車順暢,必須由駕駛人自行判斷相對安全距離。
舊 2010-06-07, 11:53 AM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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