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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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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解惑
統合一下大家的意見跟我所知的
確實沒必要為這幾百塊傷腦筋了~_~
我的著眼點是跟下面這段類似
由於法令規定,如果在明年初勞保年金實施後,才領取老年給付一次金,而且年資超過15年,即不可以再加入國民年金,以致引發勞保一次金請領潮。
但是,只要細究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的規定,即知,所謂年資超過15年,即不得再加入國民年金的「關鍵」─是在是否有「領取」這個動作,只要沒有「領取」即不受限。依據國民年金法規定,只要年滿25歲至65歲,未領取其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都可以加國民年金。
由於事實上長輩已在3月底就沒在工作了
(但保費仍由工會繼續扣繳問題亦出在這*問題1a)
所以當我現在6月幫他申請那麼結果是
1. 由於6月份後已算是98.1.1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且年資超過15年(實際22年)
那麼這時依法不能再繼續保國民年金保險
2. 3,4,5,6 四個月份要"強制"補繳國民年金保險保費,無法拒絕
(*問題2a)
3.當滿65歲時 因為已領勞保老年給付所以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只能選b式
但是並不影響勞保老年給付的1式2式擇優的選擇
問題1a 勞保有效期間是保費仍在繳納還是申請時的最後工作日期
問題2b 亦即只要補繳4個月份的國民年金保險保費 等到65歲滿就可以領(等3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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