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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警察本來就認識黑道,受刑人出獄後要到派出所報到,查戶口要列重點戶,
怎麼可能不認識,要是當地混得不認識半個也實在說不過去,事發在現場不是問題,
問題是去做甚麼,還有事發後溜掉要怎麼杜悠悠眾口?難道不應該立即通知跟蒐證嗎?
這樣讓人覺得此事必定有詐。
 
舊 2010-06-03, 01:23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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