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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埤鄉[鄉民]
*停權中*
 
大埤鄉[鄉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9
您的住址: 呆丸
文章: 372
引用:
作者bxxl
這樣可能有違法, 勞委會97年修正最低時薪是95元/hr.
若想爭取可洽青年勞動95聯盟
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

這是網站上寫的"業績"
自2007年7月1日起,已直接協助118 名打工族/勞工爭取回合法工資共3,123,459元。

還有大夜班 及 加班費 (每日工時超過八小時以上) 應該要更高.


大家都敢怒不敢言吧

告御狀大概只會被老闆解雇的份
 
舊 2010-06-02, 02:2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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