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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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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ㄉ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引用:
作者skari
分手了,還不想當壞人
那壞人我來當好了
所以,以前被你刪的手機號碼我可以再打
也可以開始找年輕妹妹了
反正呢,分手,離婚現在那麼家常便飯
不會有人白目一直問的啦,顧什麼面子阿
自由之身,什麼趴都可以跑的啦

我曾經發下宏願
"40歲時要娶18歲的"(誤)
看來真的要一語成讖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說那麼多是為什麼呢
無非是讓自己留點回憶
並且證明自己還存在著
最後就讓自己被人記得
松高人的回憶討論串
舊 2010-06-01, 10:55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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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ㄉ很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