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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爆]百感交集[現在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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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ㄉ很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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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kari
分手了,還不想當壞人
那壞人我來當好了
所以,以前被你刪的手機號碼我可以再打
也可以開始找年輕妹妹了
反正呢,分手,離婚現在那麼家常便飯
不會有人白目一直問的啦,顧什麼面子阿
自由之身,什麼趴都可以跑的啦
我曾經發下宏願
"40歲時要娶18歲的"(誤)
看來真的要一語成讖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說那麼多是為什麼呢
無非是讓自己留點回憶
並且證明自己還存在著
最後就讓自己被人記得
松高人的回憶討論串
2010-06-01, 10:55 PM #
144
冷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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