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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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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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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
能源局表示,為促進天然瓦斯價格制度合理化,95年1月1日起取消基本度,改收基本費,並同時取消瓦斯表租金或應退還瓦斯表保證金,以後用戶繳交之天然瓦斯費用為每月定額之基本費加上按實際使用度數計收之從量費。
能源局指出,現行瓦斯公司收取基本度,原係為反映用戶無論有無使用瓦斯,供氣的瓦斯公司均需投入之相關固定成本,此項成本不應隨每單位天然氣價格之漲跌而變動;但依現行基本度制度計費則會隨天然氣單價調整而變動,並不合理。再者,消費者常常反映,用不到基本度卻需繳交全額的基本度費用,依據公用瓦斯事業協會資料,用氣量未達基本度之用戶高達20%以上;此外,也常有用戶認為計量表為業者計費之必要設備,不應再另行收費。
舊 2010-06-01, 07:09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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