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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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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直接找管區來看,不管行為是否在晚上或白天,吵一次,找一次,
如果真的有妨害安寧的事實,初次警察也會先勸導,再來就是開單了,
不需要測量噪音值,只要有妨害安寧的事實即可,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註:若是家庭工廠或工業噪音,管轄權在"環保局",而不是警察
之前隔壁飼養的狗,可能是因為飼主沒有在家的關係,早也叫晚也叫,
甚至於可以到了神經質的地步,
後來真的忍無可忍,去找派出所請"波麗士大人"來關心一下,
雖然過沒多久因為屋主要賣掉房子,而他們已經搬離,
但至少那段期間,確實有清靜一陣子;
話說最近新屋主又把房子轉租出去,這家子的人更誇張,
整天想到就對著牆壁敲敲打打,不然就是用電鑽鑽牆壁,
剛開始1個多月,想說新家裝潢,總是難免有不方便的時候,
可是凌晨2~3點或其他時間,想到就來個一下,
不然就是桌椅拖來拖去,我想任誰也無法忍受吧?
前些時候已經有去按門鈴跟對方說過了,但仍然不見改善,
現在我就是在忍,看我的極限到哪裡,真的不行只能再請"波麗士大人"出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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