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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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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alexchao
扣到26萬2,應該是用標準扣除額吧,那還可以加勞健保嗎???
要加上勞健保是要用上列舉吧,但是列舉不超過標準扣除額也沒意義
當然如果有貸款或房租....等等特別支出的話,用列舉是比較划算,只是麻煩一點
我今年超想哭的,算了一個多小時,整理單據,整理資料,算到最後
用列舉扣除額只比用標準扣除額少交30元

氣的我單據都丟一丟,用標準就好30元當報效國家了


現在用網路電腦報稅幾乎都不用翻箱倒櫃去找單據了....
像各種有扣繳憑單的收入及人身保險, 勞健保, 房貸等支出的資料
全都可以由國稅局的資料庫下載, 然後直接帶入報稅軟體,
最後再補上醫療支出及捐款等國稅局沒資料的扣除項目,
然後微調一下一些個人資料....完成!
舊 2010-06-01, 10:18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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