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alexchao
扣到26萬2,應該是用標準扣除額吧,那還可以加勞健保嗎???
要加上勞健保是要用上列舉吧,但是列舉不超過標準扣除額也沒意義
當然如果有貸款或房租....等等特別支出的話,用列舉是比較划算,只是麻煩一點
我今年超想哭的,算了一個多小時,整理單據,整理資料,算到最後
用列舉扣除額只比用標準扣除額少交30元

氣的我單據都丟一丟,用標準就好30元當報效國家了

對喔....勞健保要用列舉,忘記了~
舊 2010-06-01, 10:04 A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