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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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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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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inwen
今年所得稅扣除額有調高,可以扣到262000再加勞健保,所以22K基本上不用繳稅


扣到26萬2,應該是用標準扣除額吧,那還可以加勞健保嗎???
要加上勞健保是要用上列舉吧,但是列舉不超過標準扣除額也沒意義
當然如果有貸款或房租....等等特別支出的話,用列舉是比較划算,只是麻煩一點
我今年超想哭的,算了一個多小時,整理單據,整理資料,算到最後
用列舉扣除額只比用標準扣除額少交30元

氣的我單據都丟一丟,用標準就好30元當報效國家了
舊 2010-06-01, 09:02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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