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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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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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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0
引用:
作者小妮
前幾天收到勞保局寄來一張國民年金保險費的繳款單

上面是寫未繳金額月份97年12月-98年1月 (奇怪.為什麼過了1年多後會收到繳款單)

以上那段時間剛好 是有中段勞保 但是在98年1月20就有馬上去投保在職業工會裡了! 也一直到保到現在!

那想請問 我還要去繳那個國民年金嗎?? 繳了那2個月 以後能領到什麼嗎= =?

不繳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嗎?? 例如罰款之類的... 煩請知道的幫忙解答一下 感謝><

單身的話沒繳沒關係(之後有工作也一樣)
有結婚的話如果另一半有工作會罰另一半
但是這條現在有爭議所以暫時還不會罰
舊 2010-05-31, 06:34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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