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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ett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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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人啦
文章: 193
引用:
作者cheneyen
其實這個論調很弔詭
就像是專門賣肝的工程師,他們錯了嗎?
人生就是這樣,有幼年期,黃金期,衰老期...如果我可以一輩子都是黃金期,那有多好,但是可能嗎?
我不認為賣肝的工程師有問題,萬一爆肝,血尿?賺的錢還不一定能夠付醫藥費
那都是自己的選擇,他們有害到別人?他們有影響到別人?
反觀那個賣***的大學生有問題?我不認為,因為她也知道,風險可能有哪些,這都是在他預期之中的不是?

其實很多時候大家都會不小心把自己的標準當標準,自己的法則當法則
如果對方沒有傷害到你得時候,那她的法則又何嘗不應該是個法則?她的標準又何嘗不應該是個標準?


這東西我也來插一腳好了,正巧我自己既學外文修過教育也有攻讀犯罪學,所以各派有各派的說法,我就混和為一來跟大家討論,意見不一樣也沒必要跟人家爭的臉紅脖子粗,畢竟我們這裡是民主社會,不是一言堂。

就以前念過的外文,其中有人的觀念,有人賺取生活是靠腦筋、有人是靠勞力,有人是靠身體(性器官或乳房..等),真要說起來,的確都是用到身體的某部分去賺錢,何必分高低呢?
以教育或倫理學的觀點:****是神聖的,為維持愛情的純淨與子孫品種的單一,所以限制雜交與亂交,限制性的愉悅,保持倫理與道德的高尚。這也是言之成理的!
以犯罪學來說,性交易只要是不是被逼賣***的,雙方是你情我願的,這就形成無受害者犯罪,裡面沒有受害者,那為啥犯罪呢?因為是法律認定呀,法律認定有罪,那抓到還是須依法起訴。

綜觀網友的討論,有人說別人支持某觀點是偽善(比方自己女兒去賣***),是否可以接受,其實有一個很大的討論空間,我個人表明態度我是超級的自由主義者,我支持其他人可以擁有個人意見(前提是不強壓其他人意見)。

你喜歡傾向道德點,OK,你的自由!
無受害者說,笑貧不笑娼!也行!

但重點是到了法律這一關,目前還是有罪,還是被告!
這女生自己想賣,如果是我女兒,我很失望,會跟他講一講,講不聽由她去吧!
愛做賤自己的人你管不了,也不用管!
只是這樣做沒有比較好,真正高檔的賣***,是賣意淫!
何謂意淫?吃不到的肉最香,侯佩岑跟林志玲都是最好的例子,
穿的比別人多依然撈得比小模多,說穿了,就是利用
一些普羅大眾想看名女人的肉肉一樣,其實有啥不同呢?
還不見得比較幼齒呢?

說話比較直接,不喜歡請跳過,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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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5-26, 07:08 P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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